1.《火灾分类》(GB/T4968—2008)按物质的燃烧特性将火灾分为6类: A类火灾:指固体物质火灾,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质,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灰烬,如木材、棉、毛、嘛、纸张火灾等; B类火灾: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,如汽油、煤油、柴油、原油、甲醇、乙醇、沥青、石蜡火灾等; C类火灾:指气体火灾,如煤气、天然气、甲烷、乙烷、丙烷、氢气火灾等; D类火灾:指金属火灾,如钾、钠、镁、钛、锆、锂、铝镁合金火灾等; E类火灾:指带电火灾,是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,如发电机、电缆、家用电器等; F类火灾:指烹饪器具内烹饪物火灾,如动植物油脂等。 2.按照一次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、受灾户数和财产直接损失金额,火灾划分为3类: (1)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为特大火灾:死亡10人以上(含本数;下同);重伤20人以上;死亡、重伤20人以上;受灾户数50户以上;烧毁财物损失100万元以上。 (2)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火灾:死亡3人以上;重伤10人以上;死亡、重伤10人以上;受灾户30户以上;烧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。 (3)不具有前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,为一般火灾。 (责任编辑:) |